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编制此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范围及分类
请参看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具体内容。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程序:通过广安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众媒体公开的,相关科室(分局、中心)将公开内容以书面形式报送分管委领导审核后(重要公开内容须送主要领导审核),在相关公众媒体发布。需通过其他形式公开的,由局办公会审核后决定。
2、主动公开方式:及时公开、定期公开、长期公开
3、主动公开平台:新闻发布,新闻媒体,门户网站
4、主动公开查询地址:广安市思源大道2号
(二)依申请公开
下列政务信息不予公开: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安市审计局
办公地址:广安市思源大道2号
联系电话(传真):0826-2336995
邮政编码:638000
四、投诉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本机关进行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本级政府监察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主办方:广安市审计局
备案号:蜀ICP备0502957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