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编制此公开指引,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受理范围
下列政务信息不予公开: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受理程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时,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审计局提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申请时,可委托他人申请。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的,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相应电子邮箱;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应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安市审计局
办公地址:广安市思源大道2号
联系电话(传真):0826-2336995
邮政编码:638000
四、投诉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义务的,可向本机关进行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本级政府监察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