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各市属国有企业:
2019年12月,市政府办印发《转发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安府办函〔2019〕102号)。按照《实施意见》,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内部审计、社会审计、财政结算评审结果,须报审计机关备案。现将审计备案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是备案主体。备案工作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由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审计备案。
二是备案时限。相关内部审计、社会审计、财政结算评审结果,须在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报审计机关备案。
三是备案内容。备案时需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1、2、3。
四是备案地点及联系人。相关备案资料请径送市审计局投资科(市政府大楼1501室)。联系人:刘玉芬,联系电话:13551978270。
特此函告
附件:1.工程结(决)算情况审计备案需提供的资料清单附件1
2.工程结(决)算情况审计备案承诺书(模板)附件2
3.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情况备案表附件3
广安市审计局
2020年7月13日
主办方:广安市审计局
备案号:蜀ICP备05029570号-1